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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22 来源: 作者:老干部大学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质量 考评管理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为教师 选聘使用、教学任务分配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特制 定本办法。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原则; 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 原则。

考核依据:根据黑龙江省老干部大学聘用 教师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考核方法:通过设置不同内容的考评表, 分别由教务处、系部、班主任、学员代表对任课专 业教师进行相关内容的量化考核,并将校长信箱收 到的信件作为考评内容。

考核对象:黑龙江省老干部大学全体专业 任课教师。

考核人员组成: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 处长、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学 员代表。

考核等级:优、良、差。

考核内容:

一) 结合学期末教学成果检验教学计划、教 学内容设置的合理性。

二) 教案完整,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实际 情况。

三) 系部、班主任提交的教师考勤、调课统计、 请假统计、课堂记录、学员问卷调查、校长信箱反 馈等资料依据。

四) 遵守学校纪律、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各项 规章制度。

五) 注重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及创新发展(教 学方法比较以往有新的方式方法出现、结合学科发 展,及时增添新的教学内容),并运用现代化教学 手段的能力。

六)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材和教学大纲的 编写,每位教师每年参与本系部教研活动至少1次, 在教材、教学大纲编写、修订过程中,提出合理化 建议至少1项。

七) 结合教务处教师测评表、系部教师测评表、 班主任教师测评表、学员教师测评表的考核结果, 以及校长意见箱的反馈意见,进行综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