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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制 度

发布日期:2010-07-23 来源: 作者:杜承礼

 

                          规 章 制 度
 
黑龙江省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校长周同战,副校长范宏,黑龙江省直直属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黑龙江省老年大学法人代表朱一凡,教务长李积增,教务处长嵇成芳,行政处长杜承礼。
二、例会讨论审议内容:
1、学校发展运行中的重点工作、日常重要工作;
2、学校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及工作总结;
3、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
4、涉及全省老年教育及全省老干部老年大学协会的有关工作。
三、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或法人代表主持,每月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召开。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职能处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1、执行校长办公会议工作部署,落实学教学任务,制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其监督执行;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研究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与调整,提出教学改革方案。
2、负责制定和实施全校招生、毕业计划,以及报名注册和学费收缴工作。
3、负责全校性排课和教室的调度。
4、负责聘请授课教师,建立任课教师人才档案和教师资源后备库。
5、负责组织召开各类教学会议,开展各专业教研活动。
6、负责学员团队组织的管理工作和校内教学、宣传活动。
7、负责编写校史,制作、有关资料档案。?
8、负责指定教材及教学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修。?
9、负责授课教师讲课费和外聘班主任工资的制表、审核、报批和发放。?
10、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教学情况,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处工作职责
 
行政处是负责省老年大学政务、文秘、后勤保障和事务管理以及省老干部老年大学协会日常工作的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责:
1、负责省老年大学、省老干部老年大学协会的事务管理和校内及省内各会员校公文的起草、管理工作。
2、负责协会、大学对外宣传、交流和各种会议、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3、负责大学文件、档案管理和教材编撰、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工作。
4、负责大学网站素材采编及校园文化建设策划实施等工作。
5、负责组织大学设施设备、办公用品及教材的集中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校刊、校报发行及相关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大学安全保卫及本处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8、负责同各相关部门及各会员校校际间沟通联络、综合协调工作。
9、负责处内工作人员政治教育及业务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招生计划、设置学科、调度教室。
2、负责制定、修订和逐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
3、负责新生注册报名和学费收缴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检查工作。
5、负责授课教师讲课费和外聘班主任工资的制表、
审核、报批和发放。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事宜。
 
教务处教研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的老年教育科研计划、重点研讨课题和论文的评审、交流工作。
2、负责编辑、整理校史和有关资料档案的制作、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加强与全国兄弟学校的信息资料交流。
4、负责教学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修。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事宜。
 
 教务处学员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招生学籍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和学籍
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学生会围绕学校和教学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种活动。
3、协同教务科做好新生注册报名和学费收缴工作。
4、借助招生学籍管理系统向学校提供查询和统计数据。
5、负责学员团队组织的活动、排练和演出等日常工作。
6、负责学员结业证的制作和发放。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事宜。
 
 
行政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老年大学的会务、发文、文秘、文字综合工作。
2、负责对外宣传、交流和大学会议协调、筹备工作。
3、负责大学文件整理、档案装订、校史编撰、管理和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工作。
4、负责大学网站采编、后台上传及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处教材、设备科工作职责
 
 
1、负责老年大学备品、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
2、负责老年大学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具、教材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3、做好老年大学教学楼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维修工作。
4、负责教学设施设备交付使用、维修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处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经常检查、养护指导工作,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2、负责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
3、负责校刊、校报发行及相关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4、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系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落实本系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
计划,提出本系招生计划。
2、负责抓好本系的建设,指导本系的教学管理和
班级管理工作。
3、协助处长做好本系教师的选聘工作。
3、负责本系学科课程的安排和日常教学工作管理。
4、负责本系授课教师和外聘班主任的管理和考评
工作。
5、负责本系学科教材的选定和教学用具的购置计划。
6、负责每月向教务科提供授课教师和外聘班主任的考勤情况。
 
 
 
省老年大学设备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老年大学设备设施器材统一由行政处负责采购管理,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核点,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二、单价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
三、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下,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照低值易消耗品管理。
四、固定资产或低值易消耗品采购之后,经办人须持购货凭据到教材设备科办理登记手续,而后再办理报销。
五、固定资产或低值易消耗品需报废时,须认真填写报废资产清单,经中心财务审核及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同时报废资产要及时交由行政处,由学校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变卖资产。
六、各处固定资产要派专人负责管理,因管理人员或处室负责人发生变更,要及时办理资产变更交接手续。
七、资产发生变更时,要及时通报,保证账物相符。
 
 
学 员 守 则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学员守则:
    一、学员注册后按规定班级上课,非本班学员不得随意进入课堂。
    二、努力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保持一定出勤率。
    三、尊重教师,尊重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内保持整洁,禁止吸烟,不随意存放物品。
    五、上课期间,请关闭把通讯工具(手机),以免影响课堂秩序。
    六、爱护教学设备。各类电器开关须由专人负责开启、关闭,以免产生不安全因素和造成损坏。学校资料、教具、标本、用品等,使用后应自觉归还班主任或指定地点。 
 
 
 
 
 
电脑教室使用规定
 
1、请学员在教师和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操作。
2、学员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或更改电脑已设定的程序。
3、学员在校不可使用规定之外的来历不明的磁盘或光碟,禁止安装其他软件,以防电脑病毒。
4、学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登陆网站,禁止下载与学习无关的程序和资料。
5、学员进入室内需穿鞋套,以免浮尘损害电脑。
6、学员如配有心脏起搏器等物件,在操作电脑时可能会遇到电磁波的干扰,请自主掌握上机时间。
7、学员不得随意挪动电脑;在操作完毕后,请按照正常程序关机。如遇电脑故障,请及时报告,不能擅自处理。
8、工作人员要在学员离室后全面检查,做到用时有人管,停机有防护罩,并确保关闭电源。
9、严禁非本学科学员和其他人员私自上机。 
 
 
钢琴教室使用规定
 
1、请学员在教师和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操作使用。
2、电子钢琴已经调试,切莫擅自更改设定程序。
3、学员应在教师的统一要求下弹奏,不得随意弹奏干扰正常教学。
4、学员在使用完毕后,请自觉将电源切断。
5、学员不得随意挪动室内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工作人员要在学员离室后全面检查,做到用时有人管,停机有防护罩,并确保关闭电源。
7、如遇使用故障,请学员和工作人员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书画教室使用规定
 
1、学员应自觉维护教室整洁,不可在书桌和墙面等处乱涂乱画。
2、学员清洗墨汁、颜料等须到指定水槽,不可随地泼洒。
3、教师课堂示范的书画作品,一律由学校保存。学员不得在校要求老师为个人写字、作画。
4、学员作业按要求有序地挂在规定处,便于授课
教师进行教学讲评。下课后由学员自己将作业取回。
 
 
 
声乐教室使用规定
 
1、请学员爱护教学用琴,不可随意挪动或使用。
2、学员应在教师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学习训练,不要干扰其它学科的正常教学。
3、教师授课期间,学员不能随意走动或进出教室。
4、课堂上如有问题,请举手示意或课后解决。
 
 
学籍管理制度
 
    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构建良好的学校秩序,特制定此《办法》如下:
一、报名注册
1、报名入学:学校实行一学年一次集中报名、注册。学员报名时,
应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缴纳全额学费并办理《学员证》,入学后凭证听课。
2、续交学费:在校学员应在每学年(期)末规定时间内交费,逾期未续交学费者,注销原有学籍。
3、插班: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插班,按全额学费收取;开学一个月后插班按剩余课次收费。拟插班学员,须经试听后方可插班,交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4、转班:学员报名后,原则上不予更改专业和班级,确因特殊情况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更改,收取手续费10元/科。
5、退学:第一学期开学前提出退学,可退全额学费;开学后,除以下特殊情况,不再予以退学:亡故、患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学习、出国定居。以上三种情况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出国签证,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第一学期提出退学,只退下一个学期学费(退费时须提供学费发票和学员证),收取手续费10元/科,从退费之日起注销学籍;第一学期结束后提出退学,只履行退学手续,不退学费。
6、70岁以上老人持身份证学费减半。
7、学校不受理休学。
8、学员在报名时需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在学校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二、学习考核
1、出勤率的考核:学校依据《学员出缺勤情况统计表》考核学员的出勤率。学员因故不能按时上课,应向班主任或班长请假。期末学员出勤率不足60%的,注销学籍。
2、成绩的考核:成绩考核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可根据各专业特点灵活掌握,如学习心得、作品展示、表演等。
三、结业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学员修业期满,出勤率达到70%以上,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学制不满二年的专业,不予发证。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订本制度。
一、选聘标准
1、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尊重爱护老干部,对学员要做到“三情四心”:三情即满怀热情、奉献真情、胜似亲情;四心即热心、诚心、耐心、细心。
2、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保证教学时间,胜任教学工作。
二、选聘和解聘
1、应聘者填写《应聘老师登记表》,并提供相关学
历、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
2、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考核合格者进入外聘兼职教师后备库。
3、由各系安排教学任务,提出教学要求,并参与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考核。
4、外聘兼职教师试用一学期后,如无不当者,可根据学制确定聘期。
5、对在聘期中违反教师职责和学员满意率低的教师,经教务处研究后,解除聘用关系。
三、外聘兼职教师职责
1、根据教学的要求,协助学校编写本专业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推荐教学参考书。
2、根据教学大纲和学员的身心特点认真备课、授课。本着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在教学中应本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向学员出售书籍、音像制品、服装,严禁在校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根据教学需要,布置点评作业和进行考核。
5、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把握教学进度,不得随意串课、代课和加课等。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两天与系部负责人沟通。
6、外聘兼职教师如不能继续授课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系部负责人,做更换教师的准备。
四、外聘兼职教师工资标准
1、外聘兼职教师讲课费按职称发放:
   正高职称60元+5元(交通费)/次课
   副高职称55元+5元(交通费)/次课
   中级职称50元+5元(交通费)/次课
   初级职称45元+5元(交通费)/次课
2、年度优秀教师每次课增加5元。
    五、其它
    授课教师在上课时提前十分钟到达教室。
 
 
外聘班主任管理制度
 
    为了细化对教学班级的管理,更好地为学员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明确聘任班主任的职责,特制定此办法:
一、选聘标准
1、尊重学员、热爱老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尊重老同志,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不谋私利、身体健康,具有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
二、选聘和解聘
1、应聘班主任需认真如实地填写《聘任班主任登记表》。
2、外聘班主任可试用一学期,试用期满根据学员
和学校综合考评,合格者聘期一年。
3、外聘班主任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各系负责安排、指导、检查和考核。
4、对聘任后违反班主任职责和学员满意率低的班主任,经学校研究后,解除聘任关系。
5、聘任班主任如不能继续代班,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更换。
三、外聘班主任职责
1、围绕教学中心任务,搞好管理和服务,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维持教学秩序,保护、保管好教学设施,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2、组建班委会,指导班委会做好班级工作,培养尊师、爱校、勤学、互助的良好班风。
  3、坚持跟班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协助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协调教与学之间的关系。
  4、做好教师、学员出勤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学员的基本情况,协助档案人员搞好班级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本班使用的教学资料、备品及设备,统计人数收费复印,管理好有关费用;下课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认真检查设备情况。
6、向学员和教师传达学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学校反映学员和教师的意见与建议。
  7、配合教务处做好年度学费的收缴工作。
  8、及时处理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调解工作,并立即报告教务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班主任工资标准
聘任班主任每代一个教学班60元/月(寒、暑假除外),并给予免一科学费的待遇。
五、其它
1、聘任班主任应将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合理安排,不能因参与学习而影响工作。
2、聘任班主任应在每次课前30分钟到系部负责人处签到,如不能到课需及时向系部负责人请假。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推进我校名师工程建设,打造品牌教师,优势学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尊重学员,有爱心、够耐心,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
2、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
4、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理论素养,认真完成教学计划,学员出勤率高。
5、在本校授课时间达二年以上,并且授课班级在三个以上。
6、主动配合学校的教研和教材研发工作。
二、评选时间
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人数
不限人数,符合条件者即可参加。
四、评选程序
由各系部负责人参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教务处审核,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五、奖励办法
当选优秀教师者,每人每次课增加5元,并发给荣誉证书。